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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有望委托基金券商管理资产

2012年06月01日 07:54 来源:中国证劵报 参与互动(0)

  权威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近日就保险资金运用、加强监管合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会商。双方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具有高度共识,将在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双方将建立更为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权威人士表示,未来将允许保险资金以专户或定向资管形式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

  保险机构是资本市场主要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理念相对成熟。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资产的20%。从保险资金入市的情况看,去年底保险业资产持有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约为11%,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处于低位,有统计显示,保险机构近期股票持仓比例持续增加,表明其对股票市场的信心。有关人士透露,保险资金近期拟加大入市力度。

  委托管理政策障碍将消除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走访多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获悉,不少保险公司客户有意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进行管理,但由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还无法实现。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只能自行投资或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进行资产管理。而为了更好地利用证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于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多家保险公司意愿强烈。

  权威人士透露,近日,证监会和保监会就保险资金运用、加强监管合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会商,上述问题有望于近期得以解决。

  推动资本市场

  长期稳定发展

  保险资金一旦获准以专户或定向资管形式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将为保险机构开拓新的业务渠道,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提供的个性化投资服务。

  基金专户业务的管理费收取采取比公募基金更为灵活的方式。由于根据特定客户的需要开发产品,客户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目前已经建立管理费率与投资业绩挂钩的市场化收费机制,管理人和委托人可以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固定管理费率和业绩报酬可以同时收取。而定向资管业务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同样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由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约定。

  证监会对专户业务实行备案制。其中,一对一专户业务是资产管理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报证监会备案;一对多专户业务是在销售产品前报证监会备案,从实践情况看,公司通常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备案确认函,效率较高,基本能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

  去年8月证监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将基金管理公司一对一客户委托资产最低限额由5000万元降低到了3000万元,门槛的降低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了便利。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位客户的最低资产为100万元。可以预见,保险资金如能以专户或定向资管业务形式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进行管理,将进一步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有利于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对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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