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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贷市场:防“人”是关键

2012年07月31日 16:24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有证据表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市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令人意外的是,部分银行从业人员在其中充当了中介或参与者角色,因此当民间借贷风波在温州、鄂尔多斯、珠三角都有发生时,受牵连的也不仅仅是那些深陷民间借贷泥淖的企业,还有银行机构。最直接的证据是,在去年温州发生的“跑路潮”中,也发现了银行从业人员的身影。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表示,需要对银行从业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直接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予以防范,避免因此诱发银行不良资产,滋生金融腐败,乃至引发银行经营危机的后果。

  王勇认为,信贷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后会进行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批发,如出现风险将会产生逆向传导的结果,银行机构自然成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之一。

  记者在陕西民间借贷高度活跃的神木县了解到,为了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人为”传导,部分银行机构已经采取“企业贷款审批权限缩小,个人贷款权限逐步减少”等措施。同时,相关负责人也介绍,已有员工因违规放贷被开除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实例,这些实例对员工也产生了警示作用。

  其实,近年来,国外银行的接连倒闭,也已经引起社会对从业者道德风险的关注。从倒闭的案例中不难发现,一方面正是由于商业银行决策层或执行人员为实现短期经营目标,而损害了银行的长期经营效果;另一方面,银行从业人员利用职权牟取丰厚利润问题也十分突出。

  提及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危害时,有专家就表示,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同档次银行信贷利率几倍,高利促使其发展呈上升势头,风险集中。这一方面使得社会资金失去控制,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也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金融秩序。

  另外,据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调研的结果显示,目前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资金来源十分广泛,既有居民自由资金的投入,也有部分银行信贷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民间借贷市场。该结果也指出,由于这部分资金的流动性目前处于监管的盲区,无法有效评估民间资本的总额及其信用程度,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将会危及投资者的利益,还会对银行业的信用造成冲击,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最重要的一点是,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不仅将危及银行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更会导致金融不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在我国GDP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实体经济更需要信贷资金的扶持。

  那么如何防范人为风险发生?王勇表示,首先,要更重视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还要在外部监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防止漏洞出现。

  当然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并不完全以银行从业人员为媒介,部分具有较好信用记录、经营情况尚好的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转贷给小贷公司或他人,专家将其形容为“借壳”贷款,借壳贷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改变了贷款用途,使得贷款资金不受监管,让银行机构被动成为民间借贷链条的一环。

  不能否认的是,银行从业人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使得他们更有“资本”接触民间借贷市场,而自身所具备的金融从业经验,也会使他们更容易找到银行系统的漏洞,在丰厚回报诱惑的刺激下,违规违法情况的出现也就顺其自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机构要加强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对银行从业人员手中的权力也要有相应的制约。记者杨洋

【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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