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20年前的100元3年期国库券仅可兑付130元

2012年08月02日 09:3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民张先生翻到自己家里有一张1991年的老国库券,不知道如何兑付。

  “市民家里的国库券是一种无记名国债,与我们现在寻找的国债收款单不同。最近5年国库券的兑付量呈下降趋势,2007年共兑付本金508194元,2008年为127385元,而到了2011年只兑付了26930元。”综合科王科长告诉记者。

  据了解,无记名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投资者姓名,以实物券形式发行的有票面金额的国债,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我国从1981年至1997年共发行了21个品种的无记名国债,至2000年已全部到期。

  昨天,金陵晚报记者在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看到了当年的老国库券,有1997年的1000元券,1989年的5元券,1987年的10元券等。一位南京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天很多市民来网点进行咨询和国库券的兑换。

  据记者了解,作为国家债券,这种国库券不支付逾期利息,这意味着,这些国库券在兑付的时候,只能按照票面上的期限计息。例如,市民张先生一张1991年的100元3年期国库券,以每年10%的利率支付本息,一张100元的国库券如今仅兑付130元。

  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

  据介绍,市民可随时持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国债兑付点办理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兑付,兑付银行按票面规定利率和期限计算利息收入并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款项,到期应兑未兑无记名国债逾期不计付利息。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