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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警示银邮渠道购买保险产品风险

2012年08月31日 09:56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针对部分银行、邮政网点的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介绍和解释不充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产品了解不够,而陆续发生的多起投诉和退保纠纷事件,保监会日前专门发布公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银行、邮政网点购买人身保险时,应当注意所购买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同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以了解产品特点。

  保监会强调,通过银行、邮政网点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都具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部分产品还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功能。为避免错误地将保险产品当作银行储蓄、理财产品,消费者应在购买之前核实销售人员向您推荐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尤其要注意部分销售人员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问题。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消费者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时要注意,只有当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结果优于产品定价假设,才会分红。红利分配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不能和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直接比较。“如果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注意投资连结保险可能收取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用。该保险产品的投资风险全部由消费者承担,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为负的情况。”

  保监会同时在公告中警示,消费者要注意保险期间和缴费期间的问题,判断购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以减少退保损失,同时配合做好回访,以确保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张兰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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