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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变脸”源于客户权利失衡

2012年09月12日 11:08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南京市民丁先生存款时被ATM机吞去1万元,他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却被告知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随后,丁先生换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了3000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银行服务的骤然“变脸”让丁先生非常纠结。(9月10日《新京报》)

  事后银行解释称,ATM机吞了客户的钱,现金进入机器的保险箱,那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必须到场处理。

  乍一看,银行方的解释似乎有一定道理,但细细考量却不太对劲。但客户存钱被吞后,既无任何凭条,也无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事实。摄像头能看清存了多少钱吗?在证据无法得到确认的情形下,客户又怎能相信资金的安全?而且,银行这种对柜员机吞钱和吐钱的前后不一的态度,更让客户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公平感。可以说,这番解释只是银行一厢情愿地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看问题,完全遮蔽了客户的切身利益。

  这种银行间和客户实质上的权利不对等,近年来已经多次被诟病。客户取款后离开柜台,银行概不负责,但若从柜台多取了,客户要被银行追责;储户存款中有假币要被没收,ATM机吐假币银行却不用担责。这一次南京某银行的突然“变脸”,也是这种银行与客户间权利不对等的另类演绎罢了。

  笔者认为,银行对客户的傲慢,还是源于这种多寡头垄断格局下带来的底气。它们不仅有多重政策的保护,更享有资源垄断的地位和经营的特权。

  南京某银行上演的这出“变脸”闹剧,再一次说明,银行业对客户权益的漠视已经到了值得警惕的地步。因此,要保障客户的正常权益,一方面需要规范银行对客户的义务和服务,另一方面要打破银行业的垄断格局,通过市场竞争,促使银行提高服务水平。  陈岚桦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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