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学院高材生拾获他人银行卡盗9000元恐获刑

2012年11月05日 09:19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发现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法学院毕业的高才生突起贪念。看四下无人,悄悄取出其中的9000元据为己有。昨日,郑州市建设路派出所经侦大队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

  看四周无人便动了念头

  今年25岁的张某毕业于某高校法学专业,刚刚以优异的成绩被央企驻豫一单位录取,可谓前途似锦。

  10月底的一天,任企业出纳的张某去银行自助机器给同事转存工资。“当时拿着银行卡,准备插进取款机办理转账业务,但是我试了两次都没有将卡插进去,我刚开始还以为是机器坏了,后来我发现机器里面还有一张银行卡没有取出。”张某说。

  当他知道里面有一张卡时,他看四周无人,便动了念头,共取出了9000元。

  他办完事回到单位,将那张银行卡扔进了下水道中,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每取一笔款失主都有短信提示”

  建设路派出所经侦大队刘淑慧大队长介绍:“嫌疑人每取一笔款,失主都有短信提示,我们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调取了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了网格化管理的优势,不到3个小时就锁定了嫌疑人张某。”

  “他竟然连自动取款机上有监控也不知道。”民警说。

  刘大队长说,张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刑法》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线索提供 郭建岭 胡洪禹 记者 徐富盈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