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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业第一案再度发酵升级

2012年12月06日 14: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备受关注的"金融信息行业第一案"万得诉讼创业板公司同花顺侵权事件再度发酵升级。日前,万得通过媒体宣布"不能证明同花顺抄袭就退出行业"。一石激起千层浪。同花顺方面回应称,万得起诉源于同花顺大打价格战影响到万得的市场份额,诉讼只是万得的针对同花顺的市场竞争手段,而同花顺"将把'价格战'进行到底,彻底终结'行业暴利'"。

  此前,万得宣布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同花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920万元,两个以"炒股软件"而闻名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就此就此开始了隔空大战。

  据了解,此次万得与同花顺纷争源于一款名为"iFinD"的应用软件。同花顺与万得的纠纷,表面上看似知识产权纠纷,实则是商业模式之争:是竞争还是垄断?是创新技术带来的更高性价比服务还是不是不择手段地维持过高的利润?显然,同花顺和万得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在法院没有正式裁决之前,是否侵权都只是双方的口水战而已,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万得诉讼行动发力之前,万得自身却是同花顺的大股东。而在诉讼开始前,上海万得、南京万得已从同花顺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

  据了解,作为此次诉讼方的万得,刚刚从另一起知识产权诉讼中脱身。今年9月,纠结了近2年的的天相起诉万得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初步性的结果:天相胜诉,不过仅获赔6万余元。

  而相关的诉讼纠纷,在金融信息行业并不罕见。今年7月,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就被美国知名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彭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据彭博称,大智慧旗下一款名为"大智慧金融投资家"的产品,无论装潢外观还是硬件终端都涉嫌抄袭"彭博专业",索赔侵权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660万元。

  更有业内人士指出,万得和同花顺之间的这场知识产权的诉讼,看似是在竞争市场商业游戏规则和相关法律基础上的对等商业博弈,实际上诉讼已经成为了公司间竞争的一种手段--在法律的框架下运用一切手段击败对手争夺市场份额才是其背后的真正用意。不过,在消费者心中,最后获胜的只会是具有高科技与低价格双重优势的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持续的苹果、微软相关"专利权"之争,到2003年思科起诉华为"侵权"等,背后往往是双方对市场的争夺,众多的高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案例的来看,"最终决定的因素还是市场接受度"。

  分析人士表示,金融信息服务业是软件业的后起之秀,导致该领域软件的功能、界面、扩展程序接口规范、数据导入等诸多方面都需要领先研发者进行一定的规划,因此领先研发者对用户习惯的养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价格战方面,"价格屠夫"看似一个贬义词,但同花顺公司却宣称自己是价格屠夫的"拥护者"。同花顺认为,是创新技术带来的更高性价比服务,而不是不择手段地维持过高的利润,才使得公司拥有了市场的竞争优势。"这是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与客户共同成长、与同行业伙伴良性竞争、保持活力的必由之路"。

  专家认为,价格战之所以一再"扭转乾坤",其根本原因在于使百姓长期受益,赢得了消费者才最终赢得市场。因为不同产品不同行业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上,价格仍是影响消费的第一要素,其次才是物流、服务、品牌等。价格战所牵扯到的不仅是供货渠道之间、渠道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更会牵扯到整个产业的上游。适当的价格战可以促使整个产业链共同降低价格,让利于消费者。姜虹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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