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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煤合约22日上市交易 入市门槛适中

2013年03月20日 15:01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焦煤期货上市,不仅合约大小较为适中,更加平民化,而且完善了品种序列,便于产业链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锁定风险。

  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了解到,焦煤期货合约自2013年3月22日起上市交易。按照大商所规定,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焦煤期货上市,不仅合约大小较为适中,更加平民化,而且完善了品种序列,便于产业链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锁定风险。

  入市门槛适中

  根据大商所公布的焦煤期货合约,焦煤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6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人民币)/吨,合约交易月份为1~12月,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记者了解到,按照近期天津港焦煤含税平仓价1300元/吨、期货公司收取9%的交易保证金计算,焦煤期货的投资门槛约7000元/手。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张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于焦炭期货16500元/手的投资要求,焦煤期货7000元/手的入市门槛表明合约大小较为适中,更加平民化,这不仅利于提高焦煤期货的流动性,也易于控制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符合现货市场规律

  据记者了解,大商所从2009年便开始着手研究焦煤品种。继2011年4月焦炭品种上市后,为完善品种序列,便于产业链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锁定风险,大商所对焦煤品种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并于2月21日发布通知,就焦煤合约及相关规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广泛听取市场各界声音的基础上确定了焦煤期货的合约规则,并最终被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焦煤期货合约的设计遵循了服务现货市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原则,质量指标设计简单、实用兼具可操作性,既贴近现货市场实际,又适应期货市场规律,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煤—焦—钢三个产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工业产业,三个领域环环相扣,互相影响。大商所贯彻完善品种序列的原则,在品种设计上尽量与现有的两个品种“兼容”,以便于与已有品种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便于产业链上的企业锁定上下游风险,同时便于投资者进行品种套利交易,提高价格发现的效率。

  张敏告诉记者,焦煤期货的交易标的的选择有利于企业认知和参与。炼焦煤是能够用于炼焦的煤种的统称,包括焦煤、肥煤、气煤等煤种。焦煤的价格与其他煤种的价格高度相关,焦煤在整个煤—焦—钢产业中影响大,认知度高。同时,品种合约和制度设计充分考虑独立焦化企业,兼顾大型钢铁企业套保需求。另外,质量指标体系保障使用性能,数值设定也充分考虑了国内焦煤煤质特点。

  “在交割地点设计上,选择重要的焦煤物流节点和集散地的黄海渤海港口,便于河北、山东等消费地的焦化企业参与。”张敏说。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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