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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通保代公司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被罚5000元

2013年07月19日 13: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景通保险代理公司被罚5000元。

  重庆保监局于2013年2月的现场检查发现,重庆景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未留存从成立起至2011年4月,以及2011年6月至7月的业务档案。

  重庆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3〕第7号)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对景通保险代理公司警告并罚款5000元。

  李昌忠作为景通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主管责任。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李昌忠警告并罚款5000元。 (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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