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6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下降
参与互动(0)央行日前公布的6月份金融数据中,社会融资规模的变化颇为惹眼。
数据显示,6月份社会融资规模1.04万亿元,不仅比上月1.19万亿元少增0.15万亿元,也比上年同期少增7427亿元,创下去年5月份以来的最低值。最令人吃惊的是,若刨去当月信贷融资8605亿元后,非信贷融资规模仅增加1795亿元。而5月份这一数据竟然高达5226亿元。
6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中,非信贷融资规模何以下降如此之多?
商业银行去杠杆,被认为是主要原因。自3月25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拳治理理财产品,特别是4月份监管部门开始掀起银行间债市整顿风暴以及6月份货币当局为控制信贷过快增长,而对银行间同业市场流动性紧张状况保持淡然态度,以至倒逼商业银行提高流动性管理以来,一系列“去杠杆”政策开始显现效应。这其中,6月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以及6月份企业债净融资下降最为剧烈。据统计,6月份企业债净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不到6%,而5月份这一数字为18%。
伴随着银行的“去杠杆”,影子银行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此前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也开始消除,进而带来了社会融资规模由“虚”变实。众所周知,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的重要特征是,表内信贷投放平稳,表外流动性扩张迅速。鉴于监管层实施了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和信贷投向管制,那些直接获取贷款难度大的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只能求助于影子银行。而商业银行也有规避信贷监管、运营富余资金、追求高利润的冲动。于是,影子银行得以蓬勃发展。本来,假如没有信贷规模和投向管制,银行只需将资金直接投放给最终需求者,就解决了实体经济资金需求。但由于行政约束,这些贷款不得不进行迂回投放。比如,银行若要给开发商放贷,就须将贷款先放给符合规定的“过桥企业”,再由“过桥企业”通过委托或信托贷款方式,把款项转给真正需要资金的开发商。这样,尽管结果等同于银行直接给开发商放贷,但在计算社会融资总量时,却会产生两笔记录──银行向“过桥企业”投放的贷款,以及“过桥企业”向开发商做的委托或信托贷款。现在,由于金融机构加速去杠杆,非信贷融资萎缩,重复计算现象减少,社会融资规模也开始逐渐“消肿”。
6月份社会融资规模的下降,是央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适中的流动性水平,以抑制今年以来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扩张较快的势头,为实现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提供稳定的货币环境的必然结果。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0.1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2.38万亿元;截至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05.45万亿元,同比增长14.0%。这表明,上半年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扩张较快,需要适当控制流动性。何况,若剔除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6.16万亿元中期限较短、实际意义不强的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实际同比多增1.83万亿元;而1.83万亿元中,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竟占用了1.3万亿元左右的新增规模。二季度这一现象仍未改观。可见,当前多增的社会融资,七成多流向了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资金投放结构亟待调整。
如何调整资金投放结构?在社会融资规模持续数月呈下降趋势的背景下,一方面,商业银行必须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降低杠杆率,减少信贷资金对房地产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和国有企业的过度投放,加快信贷资金周转率,更好地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另一方面,在银行“去杠杆”带来非信贷融资规模增速下降的同时,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社会融资规模中的直接融资比重,特别是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伸,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此外,还应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以便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打破过去投融资环境以卖方(银行)市场为主的格局,让资金的自主行为促进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徐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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