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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划中小微企业标准 重构小微金融体系

2013年07月31日 11:4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对于如何推动金融机构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长刘克崮日前建议,应当重新建立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积极构建小微金融机构体系,以便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帮扶中小企业。

  据刘克崮介绍,近期发改委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小企业划分办法的文件,对各个行业的划分进行完善和调整。他认为,建立了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很有必要,“过去,我们把企业分成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这两类,但现在开始发生历史性的变化。”

  刘克崮认为:“如果细分就是大、中、小、微这四类,但如果粗略划分就是将大中企业归为一类,小微企业归为另一类。在中国,大企业就是国家级的企业,但在每个省有它的重点企业,每个市有它的重点企业,每个县有它的重点企业,这些就是中国的中型企业,其性质和央企是一样的,比较有实力。”

  他认为,这样划分还不够,中国还有4000万户正规注册登记的个体户,“在国外这就就是微企业”,以及广大农村的生产性农户。“中国的小微经济体分三类,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大约1000万户,大约4000万户是注册登记的个体户,以及数量庞大的生产性农户。”他说。

  对于如何有效帮扶小微企业,刘克崮认为:“建立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小微金融机构体系。”

  目前,银监会出台金融机构帮扶小企业贷款的规定,其贷款标准是500万以下。刘克崮认为,民生银行大批量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数亿贷款就叫大贷款,数千万的贷款就是中企业贷款。”至于为微贷款,他认为标准就是的数十万。

  在推动微贷款中,他强调一定要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中型商业银行做小的,小型商业银行做微的,尤其是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贷公司、贷款公司、农信社,更要面对小微企业服务,建立小微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此外,他还建议,要想有效防范风险,还需信息透明,建立小微用户征信体系,“任何风险交易都需监管,监管政策要积极跟进。”小微金融机构从自身角度,还需研发产品,提升技术。

  从国家层面来看,他建议,政府应出台各项政策,例如税收减免。“现在,风险管理要充分及时,但一个小贷公司,一个村镇银行自身没有能力编软件。因此,有关微金融贷款的软件开发,微金融贷款的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经验交流,都需政府支持。”他最后表示。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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