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变形记”频频上演 政信合作产品发行热情不减

2013年08月06日 10:0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坊间流传“地方银监局紧急叫停部分信托公司的政信合作业务”消息,加上审计署对政府债务全面审计的动作,使政信类产品成为治理地方债的重要标的。不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监管层有意收紧信托融资,但地方拉动区域增长需要大量资金,对基建项目的信托等融资的依赖不可能轻易解除,政信合作发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目前来说,政信合作的信托业务在市场上仍然很受欢迎,相对房地产信托和工商企业信托,这类信托计划彻底违约的情况非常少。”针对市场对政信合作的信托业务风险高企的担忧,广州某大型信托的信托经理认为,没有必要过度担忧。不少地方发信托产品,一般会用资产相对优良的平台公司来进行融资,通常由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和信用来做“背书”,抗风险能力相对较高。

  去年年底,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简称“463号文”),对融资平台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借道信托融资行为进行限制,并强调各级政府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担保的协议。“463号文”的出台,一度被认为政信合作类产品规模收紧的信号,但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信托业协会5日公布的二季度信托业发展数据显示,从资金信托投向来看,今年二季度末,信托资金对基础产业的配置规模达到2.39万亿元,占比进一步提高到26.84%,相比去年底1.65万亿元的规模和23.62%的占比,规模增长44.87%,占比提高3.22个百分点。二季度末政信合作业务规模为8041.88亿元,相比去年底的5015.50亿元,更是增长60.34%。

  信托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分析,基础产业信托和政信合作业务在今年上半年获得较快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持续性融资需求以及国家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后信托公司的产品创新,表明信托公司加大了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但同时也应高度警惕政府过度融资背后的风险。

  “《担保法》和‘463号文’的规定,地方政府不能靠财政性收入或国有资产为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但这只是法律形式上的规定,而实质上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平台公司发信托计划,保证方还是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资者对产品偿本付息的信心。”赵池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信托资金通过重新设定产品计划完全可以绕开政策障碍,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支持。

  按照赵池的说法,政信合作信托绕开监管的“变形”通道非常多,部分区县尤甚。一种方法是应收账款证券化,即将政府的应收账款转入另一个平台公司,而这个平台公司因不在监管名单之内便可以进行信托融资,由原来受监管的平台进行担保即可。另一种方法是在原有平台公司下设新平台公司,将原平台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移到新平台,进而绕开监管。此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私募基金、BT项目等方式实现融资目的。

  据来自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内部人士透露,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私下协定”的方式为信托项目提供“政府兜底”的增信措施。“承诺函可以转为财政资金确认函、对账函,产品发行资料中也可以加入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支付等字样,或者销售人员口头强调以财政信用背书等,这些隐形担保实际都会存在,只有这样产品才会受到市场欢迎。”

  普益财富信托业研究员范杰认为,目前我国没有地方破产机制,地方用政府信用作“背书”之后,实质是把企业之债转为政府之债,仅从投资而言风险可能并不大,但对整个财政系统来说是个大问题,“理财市场是个创新型和监管套利极强的行业,尤其对于信托灵活的产品而言,单纯的监管很难。”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