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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高保低赔”成行规 旧车保险按新车算

2013年08月19日 09:08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按常理,缴纳保费保的是多少金额的财产,保险公司就应该按多少金额来理赔。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保险公司并未遵循常理,商业车险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收取保费,而在出险后,却又另一副姿态,按照缩水的车辆折旧价来理赔,让消费者大呼不满。

  一些人士介绍,“高保低赔”是汽车保险行业内多年的“潜规则”。

  旧车保险按新车算

  “买车险时按新车价20万元来投保,出险后却按照折旧价理赔,这是什么道理?”日前,昆明市张先生遇到件烦心事,单位的一辆车因交通意外致车辆全损,但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表示只能按照车辆目前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全然不顾此前缴纳保费的标准。

  算下来,近8万元的车辆修理费,只能得到4万元赔偿,“等于多出来的16万元所对应的保费算是白交了?”张先生认为这样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单位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商业车险有关条款,车主应当有三种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计价,对应的理赔比例有所不同,旧车并不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理赔难折射市场顽症

  一位曾经在保险行业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车险保多赔少在业内非常具有普遍性,对于主要靠保单提成来增加收入的业务员来说,大部分都不会在下单时过多介绍理赔细节。

  事实上,根据媒体此前的有关报道,商业车险“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问题2011年就已被曝光,随后有关部门也就此展开调研,但两年时间过去了,并未有太大改善。

  原本投保是要规避车辆遇损后的风险,现在倒成了车主还要自己承担“高保低赔”的“新风险”。“作为一个专业行业,一般消费者是难以理解这些规定的区别、差异和选择保险背后的不确定因素的。”昆明律师李承蔚说,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自己方便而简单拒绝提供服务和置消费者的知情权不顾,承保理赔不规范是行业的最大诟病。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内保险行业发展多年,但目前业内仍旧只有技术层面的条款,而缺乏服务层面的标准和准则,这是保险市场的“硬伤”。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车险市场亟须在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上做出调整改善,在行业规则上,更大程度以客户利益为导向,制定相对合理和公平诚信的规范。侯文坤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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