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下班出车祸”认定工伤 纳入工伤保险条例

2013年08月19日 12:34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对此前存在争议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安徽在实施办法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纳入工伤认定。申请时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还需出具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法院的生效裁决。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