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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买入不超15% 卖出不超30%

2013年09月05日 09:3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债期货即将上市,昨天,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指引,对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指引,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业内人士介绍,国债期货是重要的基础金融衍生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公募基金参与国债期货很有必要。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基金持有的国债规模超过1000亿元,有着较大的避险需求;二是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基金提高投资效率,完善风险管理水平。

  “公募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在投资策略上应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指引要求,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除外),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今后,除特殊品种外,开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此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含增强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窦红梅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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