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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财险邯郸中支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3万

2013年09月10日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中国保监会9日消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邯郸中支”)2012年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河北监管局已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其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日前,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局定书表示,2013年3月至4月,对太保财险邯郸中支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 2012年,太保财险邯郸中支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有关业务及财务档案复印件、相关说明和文件、相关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河北监管局认为,太保财险邯郸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涉案金额较小,危害后果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太保财险邯郸中支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原太保财险邯郸中支非车险业务部经理张秋丽作为直接责任人,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张秋丽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河北监管局还表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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