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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尝试突破类存款 运用“浮动管理报酬”

2013年09月13日 10:41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期某银行发行的一款理财产品采用了银行理财产品很少使用的“浮动管理报酬”模式,超额收益不再由银行独享。这款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0%-5.40%。对于收益高出5.40%的部分,客户按80%的比例获取浮动收益,银行按20%的比例获取浮动管理报酬。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表示,该产品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往银行通常为这类产品支付固定收益,超额收益由银行独享,相应的风险多数也由银行承担,实际是理财产品“类存款”运作。

  此外,另一家银行近期发布的一系列理财产品在收益结构上也有创新,该系列产品未公布预期收益率,而是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者可获得按招行公布的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所得的理财收益。这事实上是由最终的投资结果确定理财产品的收益,更能凸显资产管理的意味。

  普益财富研究报告认为,这些产品出现的最大意义在于理财产品设计思路的改变,从“类存款”的思路转向真正的代客理财思路。长期以来,投资者习惯了刚性兑付文化下的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而净值管理后,投资者将面对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习惯可能发生变化。净值管理要求银行准确计量资产在不同时间点的价值,这一点对部分非标准类资产比较困难。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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