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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入股10元27年后分红5元? 回应是存款利息

2013年10月12日 08: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部门回应:非股金是存款只有存款利息

  近日,家住达州宣汉县胡家镇的彭先生遇上一件很纳闷的事。父亲彭大爷27年前在胡家镇花池乡信用社入股10元,今年9月份彭先生在得知信用社的退股通知后,到信用社帮父亲退股。“本金10元,利息5元,一共可以退15元。”彭先生在咨询后觉得奇怪,当时是入股,27年来为什么没有分红,现在又说是利息,利息也才只有5元,他感到很疑惑。

  昨日,彭大爷到花池信用社咨询此事。信用社相关负责人说,2011年就贴出了退股通知,陆陆续续已有人来信用社退股,彭大爷属于最后一批。“他当时买的股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金,按规定是不分红的。”

  据信用社相关负责人介绍,彭大爷入的10元股就是存款,没有分红,只有存款利息。按照今年的存款年利率计算,彭大爷应得存款利息8.91元。当时所说的5元利息是一个误会,信用社柜台工作人员以为彭大爷是1998年入的股,算下来,四舍五入后就是5元。记者刘佩佩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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