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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养老保险费不能跨年

2013年11月13日 11:14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按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今年尚未缴费的,可要抓紧时间了。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

  目前已临近年底,还没进行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尽快到社保机构登记。

  已登记但2013年还没有缴满全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到社保局或银行缴费。

  石家庄市社保局提醒,按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缴费额度。即使把缴费标准降低一点,最好也要保持连续缴费,尽量延长自己的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待遇时,缴费时间的长短对退休费高低影响很大。(记者李国静)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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