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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业务今后不得外包

2013年12月13日 07: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以来方兴未艾的社区银行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银监会已向各地银监局和城市商业银行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鼓励中小商业银行为社区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同时要求社区支行实行有限牌照经营,统一命名,不得将业务外包,也不得办理人工现金和对公业务。

    今年以来,国内多家中小银行发力社区金融,依托小区建立起“便利店”型的新型网点。这些网点自助机具齐全,员工很少,根据社区群众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受到小区居民的欢迎。此次《通知》明确,社区支行是定位于社区居民的简易型银行网点,属于支行的一种特殊类型。与传统支行相比,功能设置简约,定位特定区域和客户群体,服务便捷灵活。为确保社区支行的合法性和严谨性,银监会要求社区支行的设立应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持牌经营。此前部分银行设立的“自助银行+人”的咨询型网点应规范界定为社区支行,按照程序提出设立申请,履行准入程序。

    此次下发的文件对社区银行的命名也进行了统一规范。社区支行与传统支行的命名原则保持一致,统一规范表述为“银行名+城市名+街道、商圈或社区名+社区支行”,如“××银行北京金融街社区支行”。同时,社区支行应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展业,不得将业务外包。社区支行实行有限牌照经营,一般不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主要依托自助机具办理。在营业时间上可结合实际措施经营。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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