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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区银行 实行有限牌照经营

2013年12月13日 14:31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IC/供图

  近段时间社区银行的快速扩张有目共睹,但这一情况正在转变。证券时报记者昨日获悉,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向银监分局和城市商业银行下发了2013年第277号文件。

  该文件全称为《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鼓励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同时也明确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应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

  社区银行发展较快

  眼下,许多审慎的监管部门从业人员都会对社区银行的发展路线感觉忧心,部分原因是扩张速度极快状态下的经营混乱。

  比如,有的社区银行将多数网点外包给中介,店面装修简陋,多数社区银行网点只有一台电脑,无设备终端;有的社区银行聘用的数千个员工都是银行编外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有的社区银行的管理主要由支行理财经理而不是支行行长负责,一个支行的理财经理往往管理多家社区银行。

  此外,在业务开展上,部分社区银行出现了买卖非金融产品,如在网点里买卖大米和食用油,甚至支起了桌子组织社区居民打麻将等。一位不愿具名的社区银行从业者表示,从管理到具体业务,快速的扩张发展留下了经营混乱的空间。

  此前,商业银行一直在铺开设立社区银行网点。据记者了解,在浦发银行首家社区银行12月开业之前,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都已开始了网点的布局,其中以民生银行的社区银行发展最为迅速。

  更多银行则在观望,并积极准备开设社区银行的前期筹备事宜。一场关于社区银行的发展争夺战正在谋篇布局。有些银行开设社区银行的动机除了普惠金融和银行自身转型以外,还在于开设社区银行是迅速铺展网点的手段之一。

  限定牌照范围

  在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这则《通知》中,主要内容包括社区银行员工必须是银行正式员工;社区银行分为有人和无人两种,有人的必须持牌,无人的必须为自助银行;社区银行为非现金网点。

  《通知》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成本可测的前提下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通知》给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定位是,服务于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的简易型银行网点,属于支行的一种特殊类型。为确保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合法性、严谨性,设立应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持牌经营。

  《通知》要求,社区支行、小微支行与传统支行的命名原则保持一致。应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展业,不得将业务外包。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实行有限牌照经营,一般不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主要依托自助机具办理;同时,社区支行不办理对公业务,小微支行单户授信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可结合实际错时经营。

  同时,在该《通知》施行前,各种中小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但未申领金融许可证,符合定义的相关机构,应纳入2014年中小商业银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发展规模,履行相应行政许可程序,作为支行纳入管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应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

  《通知》表示,银监会从地域和机构两个维度,按照科学规划、区域平衡的原则对规划进行审查,充分考虑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规划与各行风险、战略的匹配性和差异性,对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设立数量、区域等进行综合平衡。赵缜言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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