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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政府为比特币“定性”

2013年12月20日 17:1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泰国比特币创业公司Bitcoin Co表示,由于泰国央行封杀比特币,因此公司停止相关业务。泰国外汇管理和政策部高官表示,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和资本管制措施,下述活动在泰国非法:买卖比特币、用比特币买卖商品或服务、与泰国境外人员存在比特币往来。

  8月19日,德国政府认可比特币的法律和税收地位,成为首个认可比特币合法身份的国家。比特币被当作私人货币、货币单位,个人使用一年内免税,但用于商业用途要征税。

  11月18日,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及政府事务委员会有关比特币听证会传递出消息:比特币不是非法货币,能给金融系统带来好处,尽管其也存在被错误使用的案例。《纽约时报》称,这是美国政府首次公开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

  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发布通知,认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而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比特币交易作为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韩联社12月10日报道称,韩国企划财政部和韩国银行(央行)等机构近日表示,比特币不具备作为货币和金融商品的条件,且易被用于洗钱等非法用途,因此将对比特币交易等进行监督。

  挪威税务总局局长霍特日前表示,比特币不符合货币的定义,不过挪威政府将把比特币视为一种虚拟资产,可以对其征收资本利得税。

  欧盟银行业监管当局近日向消费者发出正式警告,要求其警惕那些并不在监管范围内的虚拟货币的风险,使用比特币导致的亏损自行承担。

  12月16日媒体报道称,印尼中央银行宣布,目前在印尼还不适宜采用比特币,因为这种用户自治的加密电子货币,至今没在印尼央行正式登记。 本报记者 刘珍华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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