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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保险若利润过高要降低保费

2013年12月23日 09:0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李丽辉)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近日出台《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公平、合理拟订农业保险条款与费率,结合风险损失、经营状况等建立健全费率调整机制。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实现承保盈利,且承保利润率连续3年高于财产险行业承保利润率,原则上应当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盈利险种的保险费率,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监督。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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