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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制造事故虚增车损骗保金

2013年12月27日 13:1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吴亚东

    案发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案发缘由:保险公司对一起交通事故理赔时,发现骗保疑点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警方打击车险诈骗犯罪的有关情况。据悉,今年以来,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成功摧毁了3个特大车险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破获假赔案件743起,涉案金额332万余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2012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斌驾驶锐志车,并雇请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宝马车,雇请犯罪嫌疑人黄某金驾驶面包车,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中学一侧的三环辅道路段故意制造了3车相撞事故。

    事故发生后,李某斌因左手残疾无驾驶证,便指使黄某清顶替他作为锐志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肖某文指使犯罪嫌疑人张某焕作为宝马车“顶包”驾驶员,并指使张某焕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福州市公安局报警。

    民警经现场勘查,认定宝马汽车对事故负全责,张某焕、黄某金和黄某清作为三方驾驶者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企图骗取保险理赔金130500元。保险公司在复查中发现该起事故有疑点,拒绝支付保险理赔金并报警。

    经警方调查,从2006年以来,以李某斌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先后驾驶数辆小轿车,人为故意制造骗保事故279起,骗取8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120余万元。此案中,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除上述诈骗团伙被端外,警方还查获了以吴某武等人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黄某福等人为首的团伙。

    警方对3个车险诈骗团伙实施的系列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嫌疑人作案的第一阶段通常是制造车辆相撞事故。诈骗团伙一般选择使用奔驰、宝马等品牌高档车,且作案时通常有明确分工,分为“主谋”、“枪手”、“顶包”等角色。“主谋”负责策划保险诈骗事故,确定制造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及参与人员;“枪手”由驾驶技术良好、谙熟“碰撞”技巧的人担任,负责驾驶车辆,人为制造事故后离开现场;“顶包”负责“抛头露面”,充当事故的顶包司机,接受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最终由挂名的车主(保险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后从中收取好处费。

    据介绍,故意虚增车损结果这一环节主要依靠机动车维修厂完成。犯罪团伙一般与维修厂相勾结,或者本身就在经营维修厂,对车辆保险理赔流程、手续较为熟悉,并且熟知车辆构造、维修及配件价格。

    “在虚增车损结果这一环节,诈骗形式多种多样。”办案民警说,一种是以次充好。在制造事故前,以次品或假冒的汽车零部件冒充正品部件替换原车部件进行碰撞,然后仍以正品价格计算维修费用,骗取中间差价;第二种是以旧换新。在制造事故前,将车辆上没有损坏或新的部件拆卸下来,用破旧或已经损坏的同型号部件替换进行碰撞,待维修时,再将车辆原部件换上,而后虚报更换部件的维修费用,“此外还有覆盖碰撞痕迹,制造假维修发票等诈骗手段”。

    “不法分子一般交织使用上述手法,以达到车险诈骗利益最大化。”办案民警说。

    本报福州12月26日电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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