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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卖基金收两罚单 网络语言挑动监管底线

2014年01月10日 08:5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年化收益10%”这样的产品虽然诱人,但在宣传上却是“禁地”。昨天,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因宣传用语不当受到监管部门处罚。这是新年以来第2家倒在“销售合规”上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

  始于去年的互联网金融,在余额宝们的示范作用下已愈演愈烈。各家基金公司无不希望依托互联网平台的高流量,带动旗下基金规模的上升。然而,互联网上以“醒目”著称的网络语言,与基金业一贯严谨的语言风格形成巨大反差,也时刻挑动监管层的底线。

  昨天,东方财富(300059)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前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天天基金在官网上销售部分基金产品过程中,存在“活动年化总收益10%”、“欲购从速”、“100%有保证”等不当用语,且未充分揭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东方财富称,天天基金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与报告。

  这是新年以来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收到的第二张罚单。1月2日,恒生电子(600570)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基金时使用违规宣传用语,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称,数米基金自2013年12月9日始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宣传“数米胜百八”活动,宣传资料中存在“最高可享8.8%年化收益”等不当用语,浙江证监局责令数米基金限期改正。

  随着互联网基金销售的如火如荼,有关基金销售行为的规范话题正日益引起市场重视。为了赢得众多“屌丝”的青睐,不少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的基金产品在营销时多以高额收益率为宣传点。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却明确规定,基金宣传推介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违规使用保证、承诺、高收益等表述。

  分析人士表示,现在在市场上流行的各种“宝”,从本质上看大多属于货币基金。在无风险利率高企的当下,其收益率水涨船高,但并非正常现象。而部分互联网公司承诺收益甚至补贴收益的做法明显违规,证监会对数米基金、天天基金的处罚应该仅仅是个开始。未来,监管层可能会更加留意互联网营销时代的“宣传话语”。王洁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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