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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刚性兑付利短弊长

2014年02月07日 10:0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中诚信托事件最后一刻转危为安,“诚至金开1号”产品基本实现了刚性兑付,这虽然对于投资人来说是好事,但也加大了金融系统的中长期风险。目前不断累积的金融风险,需要有一些实质性的违约事件来得到释放。

  此前,市场普遍预计中诚信托这次可能打破之前的“刚性兑付”原则,但最后在多方的努力下,该信托产品还是基本实现了兑付。其实,有关利益各方维持该信托产品的刚性兑换也是无奈的选择。对于中诚和工行一方来说,虽然根据法律合同都没有刚性兑付的义务,但由于它们之前在信托发行及管理期间都存在过错,如中诚信托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没有完全搞清融资方的具体负债,就匆忙发行产品,工行也很可能对于客户没有尽到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责任。若不妥善安排投资人本金兑付,将来投资人的诉讼也会让它们的名誉受损,未来业务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对地方而言,虽然融资方振富能源不是国企,政府没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政府也担心若此产品违约,今后金融机构对山西的贷款必然更加谨慎,进而影响山西的融资环境。对监管部门来说,也不乐意看到信托的违约,因为今年是近年来信托到期的最高峰,到期量将较13年增加50%,特别是今年二季度将出现上万亿的信托偿还峰值,信托刚性兑付原则被打破意味着未来有违约风险的信托产品会更多,风险溢价上升将导致借新还旧的信托计划发行规模骤减,冲击金融稳定和金融市场流动性。

  虽然表面上没有人在这次事件中受损,但它的转危为安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而言反而是不利的,系统性风险也因此会加大。对投资人来说,因为市场屡次为投资人不谨慎的投资选择买单,投资人必将进一步失去风险防范意识,他们也乐意将资金投放给那些许诺保本较高收益的项目,进一步纵容不规范运作的影子银行业务扩张。对于中介机构而言,虽然这次信托产品暴露出来的风险对于它们也有所触动,但是这种教训不够惨痛,不受深刻,它们的风险控制就难以得到根本加强,也就乐意继续为获得高收益而参与影子银行运作。由于人们将更有理由要求地方政府对各种或有债务负担履约全责,未来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将会增大。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虽然信托产品的安全兑付暂时稳定了投资人心理,有利于短期金融市场的稳定,但实际上它会令市场不理会监管层对于影子银行业务的整顿,不规范的影子银行业务风险就会不断膨胀。

  从总体上看,这次中诚信托刚性兑付事件违背了当前金融改革要求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宗旨。我们预计,刚性兑付在未来是难以延续的,考虑到实际因素,今年信托很可能就出现实质性违约事件。根据信托业协会2013年三季度的统计数据,目前信托行业净资产只有2356亿元,却承担了10.13万亿信托资产,广义杠杆升至43倍,大大高于担保公司的水平,信托公司刚性兑付的能力显著下降。过去两年信托投资的风险领域逐渐暴露,如目前风险最大的就是2011年和2012年发行的矿产信托,总计资产规模达398亿元,矿产行业的持续低迷将会使这些项目易出现兑付风险。更重要的还在于,管理层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较大,今年一系列措施,如银行破产条例,存款保险制度都将出台,它们的落实也将宣告政府不再完全对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投资人不审慎的选择买单,而作为富有人群专享的信托自然也就容易成为政府选择信用风险局部释放的领域。一旦违约事件出现,虽然会对金融市场产生短期影响,但是我们应该乐意看到它对于健全我国金融市场制度的建设性意义。

  (作者单位:民族证券)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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