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人社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2014年02月10日 14: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曾弥散成了一种普遍的焦虑,在大病医保试点全面推开后,大病患者通过基本医保报销,个人自付费用至少将可以再报销一半以上。试点具体将如何实施?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大病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按照参合农民每人15元的标准,山东省把大病保险金按比例拨付给签约的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由他们来具体执行相关理赔工作。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岳文成说,根据合同,商业保险公司每年的实际赔付额度如果超过了当年的大病基金额度,将由保险公司对多出部分进行垫付。

  岳文成:政策之外合理的用于治疗的个人应承担部分,我们也纳入了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比如心脏起搏器,新农合是不予承担的,在合规医疗费用里面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之外,纳入我们大病报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多次强调,这是政府主导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构想。虽然是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但并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政府主导的一项基本公共福利政策。

  胡晓义:它的资金来源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结余资金。在基本政策制定标准的确认、组织协调方面,政府都要发挥主导作用,而且对这个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胡晓义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政策,保障范围要向困难群体倾斜,筹资标准要坚持低水平起步,保障范围要体现基本保障责任,受托承办机构盈利水平要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来确定。

  胡晓义:我们既要大胆的探索又要稳慎的推进,我们要通过试点不断的总结经验,完善我们的政策制度标准。中央政府定基本的框架,各地选择试点区进试验,然后我们总结各方的经验,不断完善政策。车丽 沈静文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