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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刚性兑付”信托公司需实现转型

2014年02月14日 09:18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信托行业的风险情况如何?最新出炉的2013年信托行业年度数据显示,2013年,信托行业固有资产总规模为2871.41亿元,与上年2282.08亿元相比,同比增加25.82%;平均每家固有资产42.23亿元,与上年平均每家34.58亿元相比,同比增加22.12%。全行业实收资本总额为1116.55亿元,与上年980亿元相比,同比增加13.93%;平均每家实收资本为16.42亿元,与上年平均每家14.85亿元同比增长10.57%。2013年度,全行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555.18亿元,每股净资产为2.29元,与上年总额2032亿元和每股净资产2.07元相比,同比分别增加25.75%和10.63%;平均每家净资产37.58亿元,与上年每家30.79亿元相比,同比增长22.05%。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到的是信托公司资本实力的加强。

  结合上述数据,中国信托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在其对2013年信托行业年度数据的解读中给出了另外一组数据进行对比:据统计,2012年,信托行业到期清算出现问题的信托项目大约有200亿元,相比当时7.47万亿元的信托资产总规模,不良率仅高于千分之二;2013年被媒体曝光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又有10多起,问题项目的总金额也有所上升,但是相对于10万亿元的规模而言,不良率仍是非常低的。截至2013年底,全行业计提的信托赔偿准备金已达90.60亿元,可以覆盖200亿元问题资产的45.30%;全行业净资产高达2555.18亿元,是200亿元问题资产的12.78倍。而且,由于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对信托业实行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和净资本约束制度,信托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因此,信托资产质量到目前为止总体上表现相当优良,不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某些所谓的系统性风险显然是被夸大了。

  从这样的数据中至少可以看到两点:其一是与其他金融子行业横向比较,信托行业的不良率并不高;其二是以信托公司目前的资本实力,是完全可以“兜底”的。中国银监会相关领导近期在出席“201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时表示,信托业要建立生前遗嘱,不仅要安排机构与业务的“身后事”,也要求对管理层和股东的薪酬与红利设立“回吐机制”。同时,还提出了信托行业要探索建立“信托稳定基金”。如果某家公司出现流动性问题,或者需要兼并重组,应先通过基金接盘,把股东的钱全部平仓,按照生前遗嘱把该补的钱补起来。之后,如果老股东还想要这个公司,就再注资;如果无能为力了,就由基金进行托管重整,经营稳定以后再重新增资扩股并转让出去。从这样的综合信息中可以看到,信托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事实上,数据仅仅是判断信托风险的一个方面。在诸多看空信托行业和担心信托行业风险的观点中,主要集中在两类:一是不了解,以点带面、断章取义,这一类中或者谈有多少信托资产需要到期兑付,却从不见与信托行业的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的比较;或者谈哪家信托公司的哪个产品发生了风险,但是却没有对这些风险定性,究竟是单体风险还是系统性风险,更没有进行行业整体的横向比较。这一类应该并没有全面地看待数据,因此一叶障目,让人们误认为信托行业危机重重。二是对信托行业未来隐患的质疑,即信托公司该不该保兑付,也就是对“刚性兑付”该不该破的质疑。这一概念的提出吸引了媒体的目光,谁将是打破“刚性兑付”的第一家也就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刚兑”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但它的出现对于不同于银行的信托行业无疑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必须打破。但是无论对于监管者还是对于信托公司,特别是在目前,打破“刚兑”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何打破“刚兑”?应该从“刚兑”形成的本源上寻找原因。事实上,打破“刚性兑付”与信托公司转型应该是一个同义语,因为“刚性兑付”可以说是在信托行业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个结果。与其关注谁来打破“刚性兑付”,不如关注怎么打破“刚性兑付”,因为“刚性兑付”是信托公司在特定历史时期自然形成的一个结果,进而可以推论,打破“刚性兑付”的前提是信托公司转型。

  从制度安排上,信托是区别于银行间接融资手段的直接融资,信托财产也可以是多样的,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股权、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性资产。但从政策上,自2002年“一法两规”出台以来,只有“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各种法规也都集中于资金信托,少有财产信托方面的政策引领。记者了解到,“一法两规”出台后,第二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原本的设计就是按照财产信托设计的,但因为只有资金信托的管理办法,在财产信托方面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改成了资金信托。虽然在那段特定历史时期信托基础资产集中在信托起到了“漏斗效应”,避免了“一刀切”对经济的伤害,但由此也可以看到政策上的缺失让信托行业的基础资产集中在资金领域,致使信托功能受到很大局限,这就自然让信托的业务与其他金融子行业特别是银行的业务趋同。从人员结构上,信托公司的人员除一些刚刚毕业的学生外,高管和业务骨干多是从各金融子行业而来,因此这也造成了信托在资金运作方式上更多地是效仿银行,采用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资,也正是因为如此,信托被很多人认为是“影子银行”。既然是“影子银行”,对“存款客户”“刚性兑付”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打破“刚性兑付”的前提是信托公司必须完成转型。这种转型的方向就是迫使信托公司在基础资产以及基础资产的运作方式上与银行不同。如此,引导信托公司从资金领域向财产信托领域拓展,应该是题中之义。在这种转型过程中重塑规则,“刚性兑付”自然可以破解。

  目前,在信托行业中,土地流转信托、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事物性管理信托的创新都已经开始出现,这些创新在基础资产上已经开始从资金向财产领域转移,目前很多人关心的就是风险控制和兑付问题。如果对这些创新鼓励信托公司进行尝试,不仅可以促进信托公司的转型,也可以在信托公司的转型过程中化解“刚性兑付”。比如在目前出现的消费信托中,给予投资者的是消费权而不是资金,这样兑付规则就可以重塑了。金立新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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