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全额支付
2014年03月05日 10:58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ST超日昨日晚间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8980万元,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公告显示,债券利息无法兑付的具体原因是由于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公司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元,公司拟于3月5日将付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剩余付息资金尚未落实。
公司表示,就本期债券本期利息无法全额支付而导致的延期事宜,向“11超日债”的全体债券持有人致以最诚挚歉意。
“11超日债”指的是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该笔债券至2014年3月6日将期满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8980万元。
有分析师表示,“11超日债”公布3月7日无法支付8980万利息,或成为债市首单违约事件,对民营高收益债产生系统性冲击;将影响机构投资者行为,增加避险情绪,利好高等级债券等安全资产。程丹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