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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不死 未来路向何方?

2014年03月06日 15:41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二月下旬开始的“余额宝”之争,昨天终于有了更权威的论断。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表述:“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是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如今,“余额宝们”悬着的一颗心有了着落,更加严格和完善的监管也已没有悬念。大家更想知道的是,具体应该通过哪些手段来监管?监管的尺度该不该一下收紧?监管之后,它们还有没有如鱼得水的空间?

  不妨听听代表委员们的态度与说法。

  监管不是扼杀而是促进良性发展

  “我们首先要认识到,监管和创新并不矛盾。”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廖岷看来,“余额宝”、“支付宝”等新出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技术上的确是存在一定优势的,在增加销售渠道、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方面也有一定作用,在识别客户和积累数据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方面,更有其明显的特点。

  “但必须认识到,互联网金融,无论是代销理财产品,还是将零星存款聚集再和银行进行协议存款,或是支付代理等,这些都有金融中介的属性,而金融业务自身具有高风险高关联的特点。”廖岷认为,正因为金融这种高风险性高关联性,各国监管部门对于线下的同类业务都有必要的监管制度和要求。“而从本质上来看,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其金融业务的性质是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因其是线下就严格监管,线上的就完全没有监管,应该要一视同仁。”

  廖岷认为,现在一定要走出一个误区。“监管不等于扼杀,而是促进其健康发展。对新生事物,肯定要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相关部门对于这个新生事物的快速发展和可能的系统性影响正在进行研究和评估,以完善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手段。”

  在廖岷看来,目前应该从控制产品和服务自身风险、做好制度安排、推动行业自律三个方面来推动风险的防范。“这些机构自身要始终高度重视研究分析和强化其风险管理措施,并应该推动行业自律的建设。而在客户保护方面,包括对客户的选择有没有歧视性,业务风险有没有解释清,是不是只讲了好处而没有讲风险,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有没有对产品和客户的承受能力作出评估,是不是做到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金融服务过程中对于纠纷处理的环节是否完善等等,都要搞清楚,并逐步完善。”

  前期“包容发展”现在创新监管

  “互联网金融像跳街舞,自由度很大也很漂亮,不怎么受约束;传统金融像在跳国标,一板一眼,讲究规范。”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许罗德形象地说。

  许罗德认为,对互联网金融要“包容发展”,监管边看边摸索是可行的,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业态不是很明晰,设立门槛有难度,不能一下子就用条条框框全部管住,“去年是‘让子弹先飞一会’,但现在已经到了监管的临界点。”

  他认为,“街舞”如果毫无章法,也没有美感。“资金来源从哪里来、有没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没有坏账拨备、支付服务是否合法合规,这么多消费者信息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护……这些问题都有待于监管部门用新的监管方式去解答。”

  此外,许罗德提出,互联网应用对金融业态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对现行分业监管和“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形成挑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在国家立法层面确立统一的长效协调机制。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也有类似观点。昨天,他还专门赶写了一份提案,就如何监管提出看法。

  “与不少人对于互联网金融存在风险的认识不同,实际上现阶段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核心仍然依托于传统金融产品。”因此郭广昌认为,对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监管重点并不在于限制或新建一套监管体系,而是在于创新和跨部门协调。

  郭广昌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保持密切的互动和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开放、健康的生态体系;二是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针对交叉性产品,形成“一行三会”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三是引导普通民众充分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产品蕴含的潜在风险,如通过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告知投资者,以减少在发生系统性风险时造成影响和损失。

  是否要给“余额宝”戴上“紧箍咒”

  相比之下,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赞成更严格的尺度。他认为,在目前整体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三无”状态下,一些“披着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大量存在对金融风险和管控认识不足、能力不够的问题。另外,互联网金融普遍存在跨业经营问题,一旦出现系统性信用风险,将会导致雪崩效应,对整个行业影响巨大。

  因此王战建议,要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市场准入,尽快制订行业自律标准。特别是在企业注册资本金规模、第三方资金存管、清结算分离、风险管理制度、信息定期披露、出借人利益保护、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备案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为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戴上“紧箍咒”。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行业失范企业的惩罚机制,用市场的手段让那些损害投资者权益、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的市场主体受到应有的行业惩罚。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认为,“余额宝们”承诺收益是银行活期存款十几倍的宣传是一种夸大宣传,而且没有向公众讲清其中的风险。

  “目前普遍存在误区:一是把互联网金融神秘化,把它和创新划等号;二是把它等同于一种特区,现有的监管不再适用;三是只要能搭上,大家一拥而上。”赵宇梓认为,其实它更多的是一种新技术的应用,本质并没有变。其巨大的魔力,更多来自于钻现有监管不完善的空子。“一旦漏洞弥补上,神话就可能破灭。”

  据赵宇梓透露,“余额宝们”的路其实美国当年也走过。但被纳入监管之后,美国监管当局严禁第三方套利,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消费支付,一律采取银行卡预授权支付功能,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结押消费者支付的资金款项。这种方式和思路,在防止套利、套现、反洗钱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随着美国版“余额宝”被纳入监管,很快就不再具有吸引力。赵宇梓认为,这很可能是中国“余额宝们”的未来:不取缔,但规规矩矩生存。 特派记者 潘高峰 叶薇 江跃中

  (本报北京今日电)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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