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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新规实惠多 误买产品“犹豫期”延长至15天

2014年04月01日 10:57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庄豪 绘

  从今天起,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这一被称为最严的“银保新规”,对险企和银行作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误买产品“犹豫期”延长至15天

  按新规定,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的,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  

  “银保新规”意在增强对客户的保护,尤其在杜绝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等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同时鼓励银保渠道销售更多保障型产品。例如,“银保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了15天,并且规定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能收取10元的保单工本费。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的期限规定。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监管部门还从银行扣费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存款变保单”等事件。

  “银保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通俗、简练,便于投保人阅读和理解。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人员“驻点销售”或将终结

  保险人员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一直备受争议,这也是导致银保渠道销售误导乱象频频出现的重要原因,而“银保新规”则对“驻点销售”明令禁止。

  采访中记者发现,事实上,自2010年银监会就提出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再在银行驻点销售。目前宁波在这方面早已不折不扣地在落实。但记者也在采访中了解到,保险公司的人员从银行撤出后,部分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面临着消费者的投诉。江东区的胡女士致电本报记者反映,她母亲在一家银行的明楼支行办理2万元存款业务时,当时该行的柜员只是告诉有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每年存进一笔钱,就可以领取比普通定期存款要高出不少的利息。结果,母亲把所填的一大堆保单拿回家后,胡女士一看才知道这是一款保险产品。经过多次交涉,银行才同意将钱退还给胡女士。

  “保险产品只能卖给真正需要的客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基本保障和理财功能。”宁波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与各银行机构合作,继续加强对银行临柜人员的培训,使老百姓能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保险公司也将继续做好银保产品的维护和服务工作,确保被保险人利益得到保障。

  “近年来,银保代理渠道业务发展迅速,促进了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时,银保代理渠道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业务结构不合理,这导致销售纠纷时有发生。”业内人士认为,“银保新规”的诸多严格规定,有望更多地减少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问题。

  保险业回归保障成趋势

  为充分发挥保险核心功能,除了对销售误导作出规范,保监会还大力推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转变发展方式,力促保险公司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

  保监会规定,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据悉,目前我国保险业虽然保费规模已排名世界第四,但还远远没有满足老百姓的保障需求。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障型产品的比例仅10%左右,这与以风险保障为本质的保险业的地位并不相符。我市和全国的情况也基本类似。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结合银行网点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结构情况,目前想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障型产品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的难度,要大于短期理财型产品。

  “利润和价值来自于在渠道销售的产品,而非渠道本身。银保新规推出后,我们认为保险公司必须重新考虑其银保发展策略,同时重新全面设计销售渠道策略。”浙江万里学院金融系教授田剑英表示。

  新闻内存

  保险业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

  去年,宁波保险业协会依托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及宁波保险业消费者权益服务联络站,搭建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网络,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在“两站”的基础上,宁波保监局大力推行“保险承保服务监督卡”和“保险理赔服务监督卡”,主动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和建议。

  多途径化解保险矛盾纠纷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协会制定调处规则,明确调解原则、组织、程序等要求。全年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投诉1130件次,解决率100%。

  设立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室,派遣保险理赔人员初审案件理赔金额,并为办案人员和当事人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全年共参与交通事故调解2.9万件次,成功2.7万件次,涉案金额7.5亿元,减损金额6129.8万元,其中现场调解1.86万件次,涉案金额5.68亿元。

  此外,保险业还利用服务监督网络,加大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力度。2013年协会共发送服务监督短信164万条,其中理赔环节76.9万条,承保环节87.2万条。收到消费者回复的投诉、建议、咨询和评价短信21.99万条。推进服务监督网络与自律相结合的机制,重点对处理时效、责任追究等进行通报追责,要求保险机构整改落实,提升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主动性。(杨绪忠)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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