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业从六方面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于今天发布。
《意见》提出了六项重点措施。一是统筹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完善城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口转移带来的社保压力。二是进一步深化资金运用改革,创新资金运用形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养老健康产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发展。三是从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为技术创新提供保险保障、服务低碳经济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大力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辅助政府创新公共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五是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六是深化改革创新,逐步建立以保险企业为主体,新型城镇化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度监管政策激励为推动的保险创新机制,不断激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保险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现代经济社会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在行业属性上与新型城镇化有着高度内在一致性,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大有可为。”谈及《意见》的具体落实,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下一步,保监会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保监局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加大与相关部委和地方的政策协调力度,为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