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伯汇款28次被骗91.88万

2014年04月15日 14:4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广州接连发生5起涉案金额逾50万元的诈骗案件,最高一起数额高达115万元。其诈骗手段也五花八门,包括冒充“公检法”、以电子邮件冒充生意合伙人、以转让土葬墓地收取保证金为名以及合作进行融资贷款等方式。

  广州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或者政府机关以收取保证金、安全账户、贷款以及合伙做生意为由,要求进行银行转账、输入账号和密码操作以及提交个人银行账户、身份证资料的,请谨慎核实,并拨打“110”咨询。

  案例1

  冒充“公检法”诈骗

  共卷走120多万元

  4月5日,海珠区的事主陈婆婆(女,73岁,广州人)在家中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分别用“广州市仓边路邮政银行、肇庆公安局民警及肇庆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轮番上阵,以事主涉嫌诈骗案需将其账户内存款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为由,在4月6日至8日期间分3次共诈骗502936元。直至事主陈婆婆第4次准备再次向对方转账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才意识被骗,遂报警。

  无独有偶,4月9日下午,家住番禺的事主丘伯(64岁,广东信宜市人)接到一男子的电话,对方以丘伯涉嫌洗黑钱为由,骗取其存入指定账户的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2

  发邮件假称合伙做生意

  骗走建材商人115万元

  今年1月,在海珠区做建材生意的事主焦女士(34岁,广州人)收到一自称是英国人寄来的电子邮件,称要与事主做建材生意。双方虽未见面,但通过邮件一来二往也逐渐认识了。

  2月上旬,对方称要去马来西亚做生意,以不方便携带现金为由,准备先把55万美金汇到焦女士的账户,但需要其代付因转账而产生的税金及杂费。2月7日、2月18日和3月4日,毫无戒心的焦女士按对方要求通过网银分3次共汇了4.21万美金(约25.2万人民币)到对方指定账户。

  随后,对方又不断以各种理由要事主汇钱,从3月上旬至4月上旬,焦女士再次分别在家中和银行共汇了90.5万人民币给对方。

  2014年4月10日,对方又再次来电要焦女士汇钱时,她才警觉受骗并报警,共计损失人民币115.7万。

  案例3

  墓地转卖高收益

  骗子一骗八个月

  1997年,家住越秀区的70岁苏老伯从惠州某陵园有限公司购买了4块墓地。2013年8月2日,一名自称是该陵园有限公司罗主任的男子联系到苏老伯,称有人以205万元的价格想买下其所拥有的2块土葬墓地。

  2013年8月4日,苏老伯前往惠州签订了一份金额为205万元的墓地转让合同。9月16日,该公司来电称民政局要收保证金2万元,要求苏老伯汇款至对方提供的账户。

  直到今年4月4日,该公司以需收取各种费用为由要求苏老伯汇款28次共计人民币918800元。4月9日,苏老伯察觉不妥向越秀警方报案。

  案例4

  融资贷款要资料

  56万存款被转走

  近日,天河区的事主陈先生(43岁,广州人)通过朋友介绍,使用电话向一陈姓女子提出融资贷款需求。对方要求事主通过QQ电子邮箱发送身份证、房产证扫描件等个人资料,并到银行新开一账户,以各种理由要求事主陆续向该账号存入57万元。

  至4月10日,陈先生发现被人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转走了该账户内的56万元,于是报警。

  记者 张璐瑶、通讯员 杨明华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