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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禁投资单一信托 不得投资部分基础资产

2014年04月23日 17:3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自2012年10月解禁以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增长一直较快,截至2013年年末已达到1442.9亿元。昨天下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得投资单一信托,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2012年10月,保监会正式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增长较快。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这一规模已达到1442.9亿元,占保险资金总投资资产1.9%,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基础设施行业。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监管,做了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共包含八条举措。其中最明确的要求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不得投资单一信托,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征求意见稿》要求,如果出现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未直接投向具体基础资产,存在两层或多层嵌套等六种情形时,保险公司应于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六种情形中,还有一种比较醒目的情形是基础资产涉及的不动产等项目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地域,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等。(记者 陈博)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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