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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运用关联交易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

2014年05月23日 13: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为规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日前制定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简称“准则”)。其中规定,保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关联交易,应当于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交易协议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在保险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准则所指关联交易包括,在关联方办理银行存款(活期存款除外)业务;投资关联方的股权、不动产及其他资产;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关联方资产的金融产品;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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