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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持卡人被盗刷 起诉需自担律师费不合理

2014年05月28日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刘俊海:持卡人被盗刷起诉需自担律师费不合理
    5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新闻大家谈》。中新网 张越摄

  中新网5月28日电 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国内接连出现银行卡盗刷事件,在这个过程中持卡人多是处于劣势低位。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持卡人和银行信息、财力等方面不对等,如果请律师还得花钱,可能变成“追回一只鸡,必须杀一头牛。”

  刘俊海表示,银行和消费者的信息、财力不对称。消费者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挣来的财富,被盗刷走几千块钱,如果请了律师可能还得花一万块钱。这就相当于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一头牛,有时候杀一头牛也未必就追回一只鸡。

  “现在律师费自担是许多法院通常采取的做法,对这个做法我不同意。”刘俊海表示,只要消费者打赢了官司,消费者预付的律师费,只要是公平合理的,有合同,有发票,败诉的商家就应当向消费者支付消费者预付法律费、律师费。

  刘俊海进一步分析,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融市场结构的不均衡。现在看来,金融市场里头,银行和金融机构不能说银行是完全垄断,但是它客观上还存在不充分的竞争性,也可以说是寡头垄断,比如说四大行,它肯定是控制金融市场里面的多半个江山了。(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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