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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仍难挡子公司牌照“诱惑”

2014年06月05日 12:0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爱建信托近日宣布参股一家基金子公司。5月28日,爱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将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联合成立一家新的基金子公司——柏瑞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爱建信托是二股东,持股38%。

  公告显示,新成立的柏瑞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位为资产管理公司,拟申请基金管理子公司金融牌照,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华泰柏瑞占比42%,爱建信托占比38%,柏瑞投资占比20%。对于爱建信托参股基金子公司的原因,爱建股份在其公告中表示是“为适应新的业务格局,发挥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在上海自贸区的地域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爱建股份还表示,新成立的基金子公司将利用股东在基金、信托、境外资产管理等背景优势,发挥协同优势,实现各自优势互补和资源的互补共享。

  事实上,堪称“万能神器”的基金子公司已引发不少信托公司的关注。某北京的信托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信托参股、控股基金子公司,本身就是一种优势互补,信托与基金子公司业务类似,却互有优劣,信托的优势在于获取项目的能力以及较好的销售能力,而基金子公司的优势是“管的宽松,牌照好使”。而另一位南方信托公司的高管此前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我们公司也有一家基金子公司,最近正在研究怎么和子公司进行合作。”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信托公司与参股、控股基金子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将信托公司占用资本金较大,且利润率较低的通道类业务转移到没有净资本要求的基金子公司。此外,一些信托系基金子公司成立一只FOT资管产品,专门对接投资某只集合信托计划,其实质则是将信托的大份额通过子公司资管产品进行拆分销售。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管层明确禁止第三方理财“代销”信托计划后,一些信托公司将集合信托计划嵌套成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以规避相关监管。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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