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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私调信用卡积分规则 律师称违反合同约定

2014年06月15日 14: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导读】多家银行悄然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面对积分缩水,消费者巧妙应对保权益。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持有信用卡的朋友都有这样的感受,除了享受到平时消费的便捷快乐之外,到了年底还能用积分为父母或自己兑换一份心仪的礼品。兑换商品和航空里程,曾是信用卡招揽客户的一个“利器”。

  但是时至今日,这种积分兑换的诱惑力却越来越小了,原因就在于多家银行悄然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积分兑换的门槛越来越高,可兑换的商品越来越少。有消费者甚至认为,用积分兑换商品,还不如自己去买。

  消费者1:都攒着,因为以前积分是能换的奖品还比较多,现在是越来越小了好像,有好多积分也没用过。

  消费者2:现在几万分的就已经是很小的一个商品了。其实可能在超市里就是十几块钱,二十几块钱。所以如果消费4、5万元获得的积分还不如我花几十块钱到超市里自己去买。

  大家普遍感受这些积分成了鸡肋。以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为例,一年前,兑换1杯任意口味的星巴克咖啡,只需660分,而现在却要799分。按招行每消费20元积1分计算,兑换这杯咖啡的消费成本就增加了将近3000元。无独有偶,广发银行原本500积分能抵1元,现在调整成了"600积分才抵1元";兴业银行的国航、东航里程兑换比例,也从以前的20积分兑换1公里,调整成了25积分兑换1公里。其他银行类似的积分调整,也不在少数。

  【专家观点】

  很多银行悄悄调整了自己的信用卡积分规则,不公开也不透明,对这样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认为,银行悄然修改积分规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刘俊海:这个“悄悄”并没有提前公示给广大的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受侵害之后,消费者的选择权也连带受到侵害了,他还以为自己原来累计的兑换的商品还是那么多,其实已经缩水了。发卡行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理由,然后跟消费者想出共同的办法,让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又让银行市场份额扩大,这才是多赢的办法。悄悄变更积分规则,一方面导致消费者吃亏,另一方面导致发卡行商业信誉也受到影响。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认为,从法律上来讲,银行这种做法是违反合同约定的。

  邵桐:银行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金融服务的法律关系,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一个明确规定,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者撤销自己的行为义务,必须要经过合同双方进行协商来解决。如果没有协商也没有告知,就擅自变更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是违背《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刘俊海:另一方面,从《合同法》角度来看,也触及到公众、企业界和广大消费者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词汇,契约精神。真正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包括在信用卡市场发挥决定作用,关键要理解契约精神。我认为契约精神包括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容。首先是契约自由,也就是合同签定,包括积分规则制定由银行和消费者共同来决定,这才叫双边的契约自由。第二,契约正义。也就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付出多少代价获得多少权利。第三,如果一个约定,包括积分规则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而且内容是公平的,就应当遵守契约严守的原则。所以契约自由、契约正义、契约严守一样都不能少。积分规则悄然变更这件事,首先契约自由受到破坏了;第二,契约正义消费者有意见;第三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变更,银行变更了,就有单方撕毁合同的嫌疑,希望银行界高度重视。

  根据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2013年2月25日全面下调银行卡刷卡费率,其总体下调幅度在23%至24%,仅涉及境内银行卡的消费交易。按理说,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下调,商家负担减轻了,应该或多或少会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好处,但为什么使用信用卡获得的优惠和积分兑换都大打折扣了?

  刘俊海:在看待银行刷卡手续费下调的问题上,银行和银行家需要大智慧,而不是小聪明,也就是算大帐。银行手续费总体下调之后会出现薄利多销的正面的效果,更多的商户会加盟,更多的消费者会刷卡,如果专门盯着比例了,银行觉得亏得慌,比窦娥还冤。第二,银行既要算有形财产利益的账,还得算无形品牌利益的账。无形的品牌利益比有形的财产利益有时候更重要。第三,既要算眼前的企业利益的账,还得算长远的利益的大帐。我觉得可以鼓励银行悄然恢复原来慷慨的兑换规则,谁率先做了,谁的业务就做的更加红火。

  邵桐:我算了一笔账,但是我这个可能是一个小账。刷卡的费率虽然降低,但是从外部经济的角度来说,人民币现在在国内通货膨胀比较厉害,人民币贬值了,而积分兑换规则是与人民币是直接挂钩的。举个例子,比如去年1块5能买一斤黄瓜,现在2、3块钱买一斤黄瓜。是不是出于这种考虑,银行将兑换规则悄然上调,所以银行费率要降低了,但是它又要维持经营的稳步增长,可能就要从堤内损失堤外补,它会找一个别的相关的手段来弥补这种因为经济增长或者通货膨胀造成的一些负面影响。

  许多持卡消费者经常享受的免费洗车服务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部分银行还降低了持卡人的权益。银行方面表示,各洗车行的洗车费用在逐年增加,加上有私家车的持卡人越来越多,银行补贴起来压力很大,无奈之下才做了一些调整。

  刘俊海:银行也是企业,也要追求投资者回报的合理化。最近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一个观点,过去我们都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最近也有一个观点,其实我是多年倡导的,企业不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应当追求利润的合理化,因为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时候,可能就没有法律底线、没有伦理的底线,可能片面的把所有的成本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或者交易伙伴,包括CPI的问题,CPI如果是导致通胀的因素,应该由大家共同分担这个成本,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自己来承受。

  另外,对银行来说,其实可以找出很多的利润增长点,比方说,一张小小的信用卡背后,其实隐含着银行的无限的商机。银行应当在挑战面前找到自己盈利模式的发展机遇,这是正道。当前还是要留住消费者的心,宁失万贯金,不伤客户心。做零售业这是一个逻辑,做银行业也是这个逻辑。

  国外的刷卡也要收费的,这个是国际惯例。兑换规则也差不多,但是因为各国情况不一样,所以没有统一费率,因为这个不是由政府定价的行为,在市场竞争由消费者银行博弈的结果。但是和国内相比,国外积分规则总的来讲更透明,而且相对稳定。国外银行不傻,它摸准了消费者心理,消费者如果从一个发卡行那里通过积分兑换尝到甜头,肯定会对这个银行不离不弃的。算大帐下来银行还有别的衍生收入,也可能因为长期刷卡,消费者成为高端的私人银行定制的重要客户,另外还有传播银行的口碑,为银行在并购、占领市场份额的时候,都会赚取更多的商业积分,信誉积分对企业来说也很重要。

  国内银行要善于从国外商业银行学更多的东西,除了技术性规则之外,还有商业诚信的精神,契约严守的精神。现在我们学技术,学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但是大的经营理念没有跟上。

  【网友声音】

  署名为豆豆的网友说,他和朋友聚餐娱乐的支出非常多,因此就分别办理了两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他说,现在通常都会约朋友到信用卡签约客户的地方消费,一来优惠二来享受多倍积分。

  署名为山山的网友说,各家银行的信用卡优惠都不太相同,“像广发、招行、交行在衣食方面的优惠最多,而如果出行可以选择中行、建行与一些航空公司推出的联名卡就比较划算”。

  署名智者的网友说,他有一招叫做“化零为整”,即集中购物。很多信用卡单笔刷卡满一定额度后可以享受双倍甚至几倍的积分,且不同银行的积分累计规则不同,如招行的满20元消费积累1分。

  署名为乐天的网友说,不少信用卡在生日当月都可以享受双倍积分,不能错过。另外,“千万别小看了节假日,很多银行在春节、情人节等节日的积分最多可达10倍”。

  大家可以尝试一下这些使用信用卡的小窍门。另外,关于银行收费,有些银行收小额账户的费用,还有年费等等,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标准?

  邵桐律师介绍说,财政部和央行曾经联合制定过一个标准,银行收费服务的项目可以达到300多项,但是这个文件当时是一个内部文件,并没有以部门规章或者什么形式下发执行,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现在马上要正式出台一个相关的文件,还在草案起草过程当中。

  刘俊海:我是一直反对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我们最早的《银行储蓄管理条例》,包括《商业银行法》说的很清楚,存款自愿,存款有息。存款不管是大额的、小额的,还是中额,都应当有利息。

  银行是专门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积小为多、聚沙成塔,它把无数个小额账户加在一起就是巨额的资金,完全可以通过放贷的方式赚取利息。银行一方面赚利息,另一方面又向存款人征收管理费,不公平。

  其次,很多老百姓平时买水买电,包括购买有线电视服务,还有开车的司机,还要办理各种交警的处理卡,可能也得单独开户,还有工资卡等等,这些都是刚性的消费需求,有的银行说通过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让消费者核对自己的账户,其实是难以核对的。

  第三,会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不便。另外还涉嫌对低收入阶层的歧视,小额账户管理费,低收入的收,高收入的不收。希望银行业能够主动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也希望未来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管理办法》能够尽快出台。既考虑银行的利益,更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实现银行与消费者利益多赢共享。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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