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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版ABS背后的“双审核”角力

2014年06月18日 07:3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 一家之言

  之所以“舍近求远”地寻求交易所版ABS,除去看中交易所有更高的流动性,是否还因为厌倦了“双审核”而导致的发行低效率和市场寡淡?这个问题,恐怕更值得监管部门思考。

  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公告,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LO)将登陆上证所。但就在次日,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ABS)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的前夜,央行突然以“为做好创新试点,需再向相关主管部门完善下备案程序”的理由,“紧急暂停”了此次发行。

  虽说央行此番算是“突然出手”,但目前的境况却也在不少市场人士的意料之中。平安银行此单产品,并未选择信贷资产证券化惯常发行的银行间市场,而取道交易所市场,同时还由银监会实际控制的中债登和证监会管辖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登记、托管、结算等后台服务及交易功能,其利用现有制度中的模糊区间实现流程创新的意图昭然若揭。

  可是,在平安银行大胆的创新尝试之中,却至少有两点实实在在地触碰到央行的监管红线,其一便是此单资产证券化产品虽是放在上交所交易,但此单产品的投资者却可以通过上交所,直接在中债登开户并进行相关交易,同时所开户头也绕开了现有的甲乙丙类户划分体系,而是归入了中债登特别设置的“专用分组”类别。如此一来,则将去年债市整顿过程中,央行暂停乙类丙类户开户等严苛举措直接架空。

  在去年的债市扫黑过程中,乙类户丙类户沦为弊案高发重灾区的原因之一,正是对开户主体的限制较为宽松。而在上述整顿措施出台后,包括公募基金及私募机构在内的大量市场主体,同样对乙类户的开户可谓翘首以盼。

  如今陡然出现了“专用分组”这一新类别,同时对“专用分组”又缺乏更多细化规定,则极易引发市场主体蜂拥采取措施,以此绕道,造成监管套利乃至违规行为。

  其二,则是平安银行此单资产证券化产品,直至上交所和中债登发出公告之时,都并未与央行进行有效沟通,这也直接回避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由银监会和央行“双审核”的固有机制。

  如此做法,出发点固然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但于央行而言,则显然有逃避监管约束的嫌疑。双方矛盾的核心,则在于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业务管理办法》所留有模糊区间的迥异解读。

  简言之,在以程序正义为基础的资本市场上,银监会和平安银行是循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路,意图对交易所版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创新业务的运行潜规则进行构建,而央行则试图以“法无许可即禁止”进行强力反制,进而把握相关业务的监管主导权。

  可以预见的是,平安银行此单资产证券化虽被暂停,但在完成“补充备案”后,很快将予以放行。然而,央行以“寒蝉效应”对市场潜规则导向的掌控,也顺利达成。未来更多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可能更难于突破“双审核”的惯性约束。

  央行固然可以强调,在资产证券化领域,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构成及市场环境,远好于交易所市场。但平安银行等市场机构何尝认识不到这一点。之所以“舍近求远”地寻求交易所版ABS,除去看中交易所有更高的流动性,是否还因为厌倦了“双审核”而导致的发行低效率和市场寡淡?这个问题,恐怕更值得监管部门思考。

  □华化成(财经评论人)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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