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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信业因“霸王条款”被罚没超2000万元

2014年06月18日 12:04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新闻发布会,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刘宏伟指出,银行业、电信业中的“霸王条款”问题较突出,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工商系统共约谈银行、电信企业7400多次,发出行政建议书1万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500多份,立案查处1200多件,收缴罚没款2200多万元。

   据了解,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由于格式条款是由提供方单方拟定、不与对方协商,不少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

   一段时间以来,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时有发生,且广泛存在于银行电信业。例如,银行业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将本应自己承担的房屋抵押登记费转嫁给消费者,以及利用格式条款向消费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电信业则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剥夺消费者请求赔偿权利等行为。

   对此,中国工商系统自2012年以来便持续开展整治此类“霸王条款”的专项行动,并于去年9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针对银行电信业的规范和监管工作。刘宏伟称,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使这项工作全面实现常态化,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王晔君 刘玉飞 实习记者 卢笑笑)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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