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业内:非法集资本金极难追偿

2014年06月24日 13:52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李素平)眼下,全国各地都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浙江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再度给市民敲响警钟。日前,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10年前,该市一公司高管张某与他人合伙,打着办企业修厂房的幌子,以月利率1.5%至3.5%的利息,采取由公司出具收款收据或张某个人出具借条、由公司进行担保的方式,在当地向541户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1.8961亿元。上述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主要用于还本付息、汇入被告人张某个人账户供其使用,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截至2013年10月9日,仍有185户集资户累计损失集资金额3011万元。近日,上述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8亿余元,数额巨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2万元。  

  这是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的一个缩影,尽管历时10年,仍有三成受害者的资金未追回。

  事实上,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不同,国家不保护非法集资约定的利息和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当前,不少市民并未对非法集资的危害引起足够重视。参与打击整治的公安机关职责是揭露犯罪,打击犯罪,只能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而不足部分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一旦被卷入非法集资,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然而,怎样尽可能多地追回受害者的款项,目前依旧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过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有的不法分子既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同时为刺激业务员拉客户的积极性,又往往给予极高的提成比例,有的案件中吸纳的资金高达四成以上用于支付上述费用,而公司经营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高额的利润,完全靠用后来参与者缴纳的资金来支付前面参与者的回报,这样的交错叠加很难短时间理清。对此,长沙“处非办”提醒市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自担。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