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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欠费已超2亿 诚至金开2号兑付大限将至

2014年07月01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距离7月25日的兑付大限不足一个月,然而中诚·诚至金开2号共计13亿元的本息能否如期兑付仍是未知数。近日,中诚信托在其官网发布临时管理公告称,融资方新北方公司截至6月20日,累计已欠下股权维持费共计2.32亿元。

  资料显示,诚至金开2号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期限为3年,共计募集了13亿元资金,用于“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北方公司’)进行了股权投资”。

  与诚至金开1号一样,2号产品融资方亦是一家山西煤矿开采商,不过是采取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中诚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20日,新北方公司累计欠付股权维持费2.32亿元。也就是说,融资方已连续第四个季度未能支付当季股权维持费用。

  所谓股权维持费,即融资方需要向信托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融资方已连续一年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因此该信托计划延期兑付或是大概率事件。

  中诚信托在公告中也坦承,信托财产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处置及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信托计划存在延期可能。

  公告指出,为了妥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维护受益人利益,受托人在督促企业加快煤矿整合进程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找意向受让方,以尽快处置资产,实现信托财产的变现和现金回收。周宇宁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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