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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车投保遭“年龄歧视” 保险公司私设门槛

2014年07月09日 14:43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河南台记者贺朋)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已经取消私家车报废年限,只要车况没有问题,就可以上路,有的私家车开到10年以上也没有问题,而高龄车投保频遭“年龄歧视”,8年以上的私家车不予承保已经成了业内的“潜规则”。

  郑州市民张女士的爱车是2005年买的,眼看车险马上就要到期了,张女士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当工作人员得知车的车龄已经超过八年时就立即变脸了,表示交强险能买,但其他商业险例如像车损险和盗抢险大多都是不能投保的。记者致电多家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平安电话车险工作人员称,今年的政策是八年以上的私家车不予承保车损险等多种险种,而太平洋电话车险工作人员也表示,八年以上的车上车损险等也是有特殊门槛的,如果之前买的不是太平洋的保险就不能投保。

  业内人士透露,保险公司之所以对高龄车险投保层层限制,主要是因为车损险在赔付时不会按照提车价赔付,而会根据汽车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往往达不到客户们的预期,那么这样这项业务也就渐渐的萎缩。针对高龄车投保频吃闭门羹的问题,律师表示对于投保车龄问题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只是对交强险等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商业险并没有明确的限定,因为商业险是商业经营行为。但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对高龄车车损拒赔并不合理,不应简单剥夺高龄车应享有的投保车险的权力,建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浮动费率的方式适当提高老旧车辆的保费,这样既可以满足了高龄车投保的需求,又能够保障保险公司规避风险的利益。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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