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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状告稠州银行俱乐部违约

2014年07月29日 11:44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三年“保障性”合同仅执行了一年便中途“下课”

  李昕状告稠州银行俱乐部违约

  记者 楼栋

  周一凌晨零点左右,网络上突然出现了李昕状告东家稠州银行俱乐部违约终止其女篮主教练合约的新闻,之后24小时,事件以近乎刷屏的形式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昨晚六点档的央视体育新闻也跟进报道。

  本来签了三年的“全保障性”合同,稠州银行俱乐部为什么仅执行了一年就提前结束?李昕以个人发表公开信、接受全国各路媒体记者采访的方式,全面讲述了她所认为的不公与不解,她要求立刻回到原主教练岗位,恢复并补齐应得薪金。而稠州银行俱乐部对外始终只有董事长赵兵的一句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希望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今天上午9点半,城西竞舟路上的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上

  通过媒体,李昕已经全面罗列她所认为稠州银行俱乐部违约的几大重点,这些都会成为在今天的仲裁会上引发激辩的重点。

  根据李昕所展示的与稠州银行签下的聘用合同,上面的确有明确条款标示,要求她带队在2013-14赛季获得WCBA总冠军,最终球队只名列第四。李昕认为,俱乐部以没有完成成绩指标为由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因为合同上并没有同时写明,如果没有夺冠,会有怎样的惩罚性条款。

  从稠州银行的角度来说,作为合同文本的拟定方,明文规定了夺冠的要求,显然是希望其起到约束作用的。然而合同上只详细注明李昕率队夺取联赛冠亚季军应获的奖金,却没有注明未能达标的后果,这种让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条款能不能算解约的充分理由,有待仲裁委的第三方裁定。

  李昕指出,合同中注明:“本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6与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该合同为三年全保障性合同。”同时,整份合同中,无任何合同提前终止的条款。似乎这是一份甲方(稠州银行俱乐部)一旦签下就无法提前终止的“铁饭碗”合同。

  教练和俱乐部打官司乃国内首例

  当下CBA球队和外援签下的多半是此类全保障合同,球队提前换外援后引起的违约纠纷也不少。然而,即使李昕早已不在俱乐部担任实际工作,稠州银行也并没有理论上终止合同,而是对李昕实行了“换岗”。

  同样是根据李昕的陈述,管理层通知她改任俱乐部副总经理,年薪12万元,是主教练的五分之一。李昕当然无法接受换岗后的各种待遇落差,而俱乐部也一样无法接受上赛季女篮的成绩落差——投入比前两个赛季都要多,成绩却从亚军退到了第四。

  李昕通过媒体说:“这可能是我人生里最重要的一场战争,如果我赢了,赢的是这个行业的行规。”她所说的行规,就是职业教练的中途下课。几乎所有的职业教练都体验过“下课”的苦涩,也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和东家俱乐部谈合同好聚好散,但几乎所有人都能在不久的将来换个地方东山再起,因为优秀的教练在篮球圈始终是不愁下家的稀缺资源。像李昕这样将原俱乐部告上法庭的主教练,还是国内首例。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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