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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额消费贷款刺激购买力

2014年08月04日 16:48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刘英潮 实习生王晰晰)夏季一般是电子通讯类产品销售淡季,而天津市许多通讯类商家与金融机构联手,推出了不用信用卡的分期付款消费模式,让顾客只支付10%的首付,签下每月还款10%、分10期还款的合同,便可当场拿走中高档手机。记者走访市场发现,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卖场销售额的提升。不过业内人士也提示,要用好签订合同的15天“冷静期”,避免冲动购物。

  昨天下午,记者在福安大街上的一家通讯器材卖场看到,从安徽来天津打工的小崔正在办理分期付款登记。凭借身份证、医保卡和企业的工卡等证明,不到一个小时,他顺利通过了审核,拿到了一部4000多元的手机。他告诉记者,他的外地身份让他在银行申请信用卡被拒,听说这里不用信用卡也能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就来试试,没想到这么顺利,“算算总费用,除了手机费用外,10个月总共需要支付手机总价的10%作为分期付款费用,不过毕竟不用一次性付款,压力还是可以承受的。”

  据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分期付款服务,带动了3000元以上的中高档手机热销。办理分期付款的客户以外地来津工作的年轻人为主。自2014年1月1日起,银监会将消费金融试点城市从过去的4个增至16个,有的消费金融公司新推出的免担保、分期付款模式已经在国内多个城市推广,涉及手机、电脑、家用电器和摩托车等消费品类,在很多城市带动了相应产品的热销。

  业内人士表示,小额消费贷款业务帮助中低收入者或外来务工者跨过了审批“门槛”。值得注意的是,此举也许会大大刺激部分群体的消费热情,但应避免冲动购物。15天的“冷静期”是要向贷款人重点推荐的,贷款人如果在签订合同15天内改变主意并希望终止分期付款合同,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即可提前终止合同,无需承担其他费用。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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