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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诚信惩失信 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要自设关卡

2014年08月05日 14:4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日,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提出要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重点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客户、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背信行为。多位市场机构人士指出,资本市场利益大、诱惑多、违法失信的诱因多,但市场参与主体要明白的是,信誉一旦受损,几乎是不可修复的,在诚信问题上哪怕犯一次错误,都可能会被市场淘汰,所以需自设关卡,确保“没水分”、“不掺假”。

  诚信建设需奖罚分明

  日前,证监会就资本市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举行座谈会,向市场和社会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即证监会将加大推进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工作。弘毅投资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资本市场具有这么几个特点,客观上要特别强调诚信:利益大、诱惑多、违法失信的诱因多;信息化程度高、从业人员“智商”也都比较高,违法失信的隐蔽性强;参与度高、关乎众多家庭财产,违法失信的危害性大。

  针对这些特点,证监会明确下一步将加强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确立市场主体诚信状况客观分类评价制度等。

  “这将激励那些守信的中介机构。”中原证券负责人表示,证券行业早已告别“野蛮生长”的阶段,诚信已上升为事关公司、行业和市场发展的第一要素,但受制于个体利益等因素,证券行业的诚信建设还存在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该负责人指出,作为证券公司,需自设关卡,确保“没水分”、“不掺假”。一是要认真督导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要在公司的业务活动中,严格防范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三是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公平对待客户等。

  与此同时,这对证券期货从业律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金杜律师事务所部门负责人建议,建立证券期货从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用评级制度,将信用记录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同时探索证券期货从业律师诚信激励,如可以对总体评价较高的律师承办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等。

  此外,该律师事务所部门负责人还提倡,建立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和招股书验证制度,完善律师执业保险和行业基金制度,并将律师信用评价等作为执业保险的保费和行业基金补偿额度参考的重要依据。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目前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还不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相关人士指出,对违法失信者,不仅要处罚,还要使之将以往不当所得都“吐出来”。诚信是市场主体的本分,因此激励不重要,惩戒更重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让失信者在行业内无法立足。

  这一点得到了国泰君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赞同,他指出,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让造假者付出沉重高昂的代价,解决违法失信行为的“外部性”问题,才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近3年里,公司从诚信把关考虑,曾“毙掉”了4个并购重组项目报告,“短期来看可能影响收入,但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发展,在诚信问题上哪怕犯一次错误,都可能会被市场淘汰。”

  他希望,在诚信制度建设层面上要尽可能具体化、可操作,包括对何为讲信用、不讲信用,如何区分错误、失误与违法、失信等,都要尽可能从制度上明确。在界定和惩戒过程中,要注意针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性质、专业特点,合理区分失信还是失误,“如果将专业判断失误一律归入失信,反倒不利于行业发展和诚信培育。”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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