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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薪酬改革应引入法律约束

2014年09月12日 11:09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9月9日出席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时说:银行薪酬激励要防止过度冒险行为。

  近年,国企高管特别是银行高管的薪水高得离谱是不争的事实。社会对银行高管的高薪不满情绪日渐高涨,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说明民众期盼限制高管薪水过高呼声的回应已到实质性实施阶段。

  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的财务报表,16家上市银行为管理层共发放了4.8亿元薪酬,其中建行董事长王洪章税前年薪为214万元,工行董事长姜建清薪酬为199.56万元,这些还不包括股权激励、其它隐形收入以及那些比薪酬高得多的职务开支。有的股份制银行高管动辄几百上千万的薪酬,更是惊掉人们的眼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金融、地产类高管普遍高于其他央企高管,中央限薪政策将首先冲击该领域。

  人们对银行高管薪酬过高不满,是因为他们的年薪酬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100多倍,而银行自身对社会的责任度却与之不相称。银行通过政府的隐形担保控制着金融资源,对资金价格有很强的话语权,而且这些年银行资金不断向垄断企业倾斜,实现垄断与垄断的强强联合。在经营中,一些银行为逃避监管以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表外业务把资金投向理财或房地产业,既导致虚拟经济不断膨胀,又使得中小企业只能望“银”兴叹。大型企业因为银行的输血而不断巩固大企业其地位,不利于市场竞争,更导致社会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化。所以,人们觉得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分配不公的推波助澜者,对银行高管的行为感到不满也就自然而然。再者,银行的大多利润是通过国家行政化的利差获取的,在银行没有真正进入市场化之前却拿着市场化的薪酬,存贷款利率的巨大差距使人们感觉银行从存款人身上抽走了血,所以对畸高的薪酬当然会无以复加的愤怒。

  但这种畸形的薪酬方式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主要是银行高管薪酬自由裁量造成的,即高管不受董事会约束可以给自己加薪,这种无限权力让他们进入了一条涨薪的绿色通道。另一种情况是银行在经营中大冒风险获利丰厚,高管却把功劳统统算在自己的头上,以为高薪理所当然。还有一种更隐蔽的涨薪方式是银行高管为了规避行业政策,比如一些银行自己规定高管薪酬不得高于银行员工8倍,但很多高管却故意曲解其意,即拿效益最好的网点的员工绩效作为参数,把涨薪捆绑在绩效里以掩人耳目,结果他们的薪酬与本行绩效差的网点员工相距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所以,对银行高管限薪关键是打击银行高管滥用权力的行为,否则等国家限薪方案风声一过,高管离谱的薪酬又会暗度陈仓,卷土重来。薪酬改革的关键是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形成现代市场化的治理机制。那么当前怎样才能把银行高管薪酬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不给银行高管给自己随意涨薪的借口呢?在当前市场化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防止银行高风险运营。银行高管的薪酬往往来自于业绩,所以往往他们会以创新为名推出一些高利润但风险很大的业务,因此要建立一种风险控制与效率提升的协调体系,平衡高管的权利与责任的关系。二是对银行的公司化治理,即任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都不应参与本人薪酬及绩效评价的决定过程,使高管薪酬在本银行员工平均水平薪酬规定之内,既能促进高管积极工作、又能得到员工和社会的认同。三是建立追惩机制,高管凭借特权获得的不合理的薪酬部分应视作侵占公司财产罪。必须把薪酬改革纳入法律范畴,否则,谁会畏惧一个毫无制裁条款的改革方案呢?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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