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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证券法顺利修订需要多方面取得共识

2014年09月22日 09:07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在日前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与财新传媒联合主办的2014中国金融创新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证券法修订应在证券定义扩展、给市场主体以投融资自主权、按照共同原则规范融资工具的行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界定资本市场的责权利等方面取得共识。

  吴晓灵指出,这次证券法修订应扩大证券定义,给市场以更大创新空间,否则对解放金融市场投资方和融资方都是不利的。但证券定义扩展并不排除特殊证券特殊规定,也不排除特定证券监管分工。

  吴晓灵表示,证券定义的扩展意在按照共同原则规范融资工具的行为。不管何种金融品种,一定要按照面对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的划分来规定行为准则,规范信息披露的要求和监管的准则。扩展这样一个定义,可以为金融创新奠定广阔空间,如所有权利都可被证券化,加大资产流动性。同时扩展定义内涵,也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吴晓灵指出,过去资本市场在配置资金的效率方面做得不够好,关键问题是资本市场不能在正常利益指引下来引导资金的投向。针对很多企业不以对股东回报赢得资金,而是过多进行炒作情况,在未来证券法修改中,要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及筹资企业对股东应负的经济责任。

  证券法修订需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界定资本市场的责权利,吴晓灵表示,对投资人进行分类管理是基于投资人对信息判断的不同而监管权力介入就不同。面对普通投资者,监管应当介入,实行监管;面对少数人群或合格投资人、专业投资人,就监管介入可以适度少一些。对证券经营机构行为的规范,应适应综合经营发展趋势。基本行为规则统一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稳健有序发展的基础,也是证券法顺利修订的基础。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在以“金融改革和创新过程中的宏观风险管理”为题的演讲中指出,金融改革要优先考虑把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关系和参数调整好。其中,实现国际收支平衡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平衡关系之一,但实现这个平衡并不容易,因为从经常账户看,我国在未来一些年份仍会有结构性的顺差,现阶段指望靠汇率的不断升值来完全消除这个顺差是不可能的,过度升值会损害我国制造业的稳步升级。这样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的另一个途径就是用资本账户的适度逆差来抵消经常账户的顺差。

  金中夏表示,国际收支的平衡,反映了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内部和外部的综合平衡关系。当前我国应当优先考虑的不是以贸易收支或经常账户收支为标志的狭义国际收支平衡,而是经常账户加资本账户的广义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这个平衡的标志是外汇储备的基本稳定或相对于外贸和GDP的大体同步增长。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可能超过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有利于扭转经常账户与资本账户双顺差的尴尬局面。

  在利率方面,金中夏指出,当前主要发达国家利率水平偏低,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间接的竞争性贬值,即使美联储可能退出QE,也不意味着利率会很快显著升高,这使我国利率水平不宜过高,否则更不可能实现以资本账户的逆差来抵消经常账户顺差的广义国际收支平衡。

  在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阶段,金中夏认为,央行综合运用各种价格和数量工具进行货币调控,传统的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只是央行传递货币政策信号的工具之一,其他各种窗口和工具的运用越发重要,一些是针对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但不管是哪种定向性的工具,最终都会对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产生影响。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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