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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金融扶持政策可在前海试验和落地

2014年10月09日 09:4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市金融办8日消息,证监会、保监会近期陆续印发支持深圳(前海)资本市场和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文件。证监会表示,支持前海在资本市场领域开放创新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应的程序可以在前海试验和落地。

  证监会近期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其中包括:支持前海在资本市场领域开放创新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应的程序可以在前海试验和落地;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支持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加强交流与合作,未来在沪港通积累一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深、港交易所研究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原则支持在前海设立由经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发起的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合作,研究论证为内地和香港基金互认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

  保监会近期出台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15条意见,其中包括: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支持在前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  记者 张莉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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