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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门槛调降 将推进人民币汇改

2014年10月11日 17:0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网上海10月11日电(记者 有之炘)外管局日前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扩大至全部境内金融机构。这一新举措有助于丰富市场交易主体,有利于完善外汇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被业界视为外汇管理改革打造“升级版”的前奏。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有两大看点——一是将原有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财务公司等扩大至全部境内金融机构,但非银金融机构只能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交易;二是境内金融机构经外管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并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品交易,外汇局不实施事前入市资格审核。

  根据中国货币网披露的数据,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目前共有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442家,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外资行及企业财务公司等。一旦新政实施,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将实现境内金融机构全覆盖,包括券商、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随着市场交易主体日益丰富,当前我国外汇市场相对单一的供求结构和交易风格有望改变。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首席金融市场分析师李刘阳向记者表示,随着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外汇市场,市场流动性将更充裕,市场的供求将更为充分地体现,人民币的波动将更为市场化,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将被更好地发挥,这对于人民币汇改而言无疑是一大推进。

  恒生银行管理信息主管余屹预计,随着境内外汇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境内外的汇差会逐步缩减,到未来某个时点可能会取消人民币的波幅限制。

  与银行多年来形成的较为严格、完善的监管体系相比,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东主体成分更复杂,所经营的部分业务往往游离于金融监管的视线之外,因此风控手段不容忽视。

  一位来自国有大行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鉴于潜在的风险,在意见稿中显示,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需要与做市商进行交易,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未将具有大量外汇交易和结售汇业务需求的进出口企业纳入到市场中。

  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外汇交易中心于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加权平均。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在外汇市场参与主体进一步扩大至全部境内金融机构后,外汇市场做市商也有望向符合要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围,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外汇市场做市中来。

  近年来,为了适应更加复杂与多元的外汇市场,外管局连续推动汇率市场化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外管局先后推动了简政放权、削减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事实上,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已酝酿多时。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宏观研究主管谢亚轩分析认为,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点推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证券项下的可兑换风险较高,同此次外汇市场的准入放开有密切联系;二是人民币波幅再扩大至今,整体表现不错,为此次市场扩容及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要推进汇率市场化,需要一个有规模、有竞争的市场,以增进外汇市场的有效性。然而,增加外汇市场的会员可能还不够。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贺军建议,汇改的进一步深化还需要在交易主体、做市商及交易品种方面继续扩围。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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